交通事故赔偿中有哪些因素会影响被扶养人生活费
摘要: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导致残疾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对其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人的一项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使人员残疾的,对于伤残者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人,赔偿义务人应当依法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因此,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在伤残赔偿里的一项重要的赔偿。但是,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有哪些因素可能会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影响呢?
一、 被扶养人的年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简称《解释》)第28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被扶养人的年龄不同,被扶养人计算的年限也不同:
1、 被扶养人系未成年人的,被扶养费计算至18岁;
2、 被扶养人系无能力劳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20
年;
3、 被扶养人系无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被
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就减少1年;
4、 被扶养人系无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
算5年。
二、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根据《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还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进行计算(即是说被扶养人系城镇居民的就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系农村居民的就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因此,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高低直接影响了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高低。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解释》第30条的规定,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证明其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比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高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三、 受害人的伤残等级
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有重大影响,伤残等级越高,被扶养人生活费就越高。因此,受害人应积极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四、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如果受害人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还有其他的扶养人,那么赔偿义务人仅仅是赔偿受害人所要承担的部分,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还要减去其他扶养人承担的部分。所以,被扶养人是否还有其他扶养人对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有一定的影响,具体来说就是被扶养人的扶养人只有受害人1人的计算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较多。